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关于购房纠纷的案件。买家在交付购房定金和中介费后,发现卖家的妻子曾在所售房屋内坠楼身亡,认为这使得该房屋成为了“凶宅”。法院判决支持买家的主张,要求卖家返还购房定金并赔偿中介费。
2020年5月中旬,梁先生看中顾某的一套房产,并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价为110万元。梁先生支付了4万元的购房定金,并额外支付了22800元的中介费用。然而,在交付定金和中介费之后,梁先生才得知该房屋曾发生过一起不幸事件,即顾某的妻子在2018年从该房屋内坠楼身亡。
梁先生认为顾某故意隐瞒了这个事实,构成了欺诈行为。因此,他将此事告上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购房定金、赔偿中介费,并支付违约金11万元。
顾某在辩称中表示,他在买房前已经告知了梁先生该房屋曾发生过一起不幸事件,而且妻子并非死在房屋内,因此该房屋并不算是“凶宅”。他认为自己没有违约。
法院认为,房屋买卖是一项重大交易,相关的信息应当予以披露。虽然顾某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告知了梁先生妻子的死亡事实,但并未具体披露死亡原因。这个事实虽然在客观上对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没有影响,但却会给购房者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因此,法院认定顾某未如实披露该事实,违背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
最终,法院支持了梁先生的主张,并判决顾某返还购房定金40000元,并赔偿梁先生中介服务费22800元。
顾某表示:“我在买房前已经告知了梁先生该房屋曾发生过不幸事件,并且妻子并非死在房屋内。因此,我认为自己没有违约。”
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因此梁先生主张的违约金并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认为,房屋买卖是一项重大交易,买卖双方应当诚实守信。顾某未如实披露该房屋发生过不幸事件的事实,违背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因此,法院支持了梁先生的主张,并判决顾某返还购房定金并赔偿中介费。
此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意味着在购房过程中卖家必须如实披露与房屋有关的重大事项,否则可能面临合同被撤销和赔偿的风险。这也提醒了购房者在购房前要仔细核实房屋的相关信息,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该案件的审理结果表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如实披露。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判例。同时,这也提醒了卖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要遵守诚信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欢迎读者就该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评论。您认为卖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请留言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