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涉及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离异人士购房等事项。
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通知,对于2020年8月30日(不含8月30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在合同备案系统中网签备案的情况,若符合特定条件,则视为已在2020年8月30日前网签备案,不受新政策影响。
其中,通知明确了离异人士购房的规定。根据《通知》,离婚后2年内需要购买商品住房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离婚前家庭住房信息的无房一方,可以凭借名下无住房信息证明和诚信声明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还提到了其他调控措施。例如,要求严格落实开发企业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加强对购地资金来源的监管;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等。
一位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离异人士购房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并加强了对开发企业购地和个人住房转让等方面的监管。”
根据通知内容,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此外,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40%调整为60%。
专家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离异人士购房的规定,为无房一方提供了更多购房机会和便利条件,有助于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
此次通知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离异人士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购房的机会。同时,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也将对购房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知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明确离异人士购房规定、加强监管措施等,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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