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农业农村部、决定共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了引领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农业农村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这一工作的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美丽宜居的村庄,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创建的良好局面。
一位农业农村部的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立足实际进行创建提升,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拆大建,杜绝造盆景、搞形象工程。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让村民真正成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持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未来的“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计划创建约1500个示范美丽宜居村庄,以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并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同时,美丽宜居村庄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农业农村部将对已命名的美丽宜居村庄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并对存在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村庄,将取消其美丽宜居村庄的称号,并调减所在省份的推荐名额。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加强实地调查,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育引导,积极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扎实推进创建示范工作。此举将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活动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通过这一活动,我们将打造更多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乡村样板,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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